元旦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南京市召开全市冬春水务建设推进会,会上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2017年全市建成区黑臭河道整治攻坚方案》,全面打响南京市黑臭河道整治攻坚战。2017年是南京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决战之年,按照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着提高”的部署要求,重点整治109条黑臭河道,确保全面完成黑臭河道整治任务。
怎么治?今年将推进6大重点任务
2017年重点整治的黑臭河道一共109条,其中雨花台区最多,24条,玄武区19条,秦淮区7条,建邺区3条,鼓楼区6条,栖霞区14条,江宁区17条,浦口区18条,六合区1条;同时市城建集团实施黑臭河道整治支撑项目10项。为确保到年底完成整治任务,南京市明确了今年黑臭河道整治的6项重点任务。
1.整治排口 控源截污
市水务部门介绍,南京市要求对今年的109条整治河道一一开展排口调查,通过排口整治,摸清每个污水排口的污染源,开展源头管控。“要针对不同类别的排口,因地制宜采取封堵、截流、调蓄、防倒灌等综合工程措施,对排水口实施改造。”市水务局人士介绍。
2.清淤疏浚 内源治理
南京市对河道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所有河道淤积情况、内源污染状况,分类开展生态清淤,清除各类垃圾,彻底实施全河段“大扫除”。对于跨区河道,相关区应服从市黑臭河道整治工作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上游所在区靠前安排工期,先行实施清淤疏浚工程。
3.多措并举 恢复生态
将全面启动实施有关工程项目,加快推进引水设施建设和水系连通改造,优化现有引江调水、清洁水补水格局。“已经具备引水条件的,要做好日常调度和水位控制,改善水体流动性。”水务部门介绍,通过科学论证,可适度选择河道生态治理技术,采取人工增氧、种植水生植物等举措,增强河道生态自净能力。
4.拆除违建 退让空间
对照河道规划蓝线,组织开展河道蓝线普查工作,对各类侵占物进行核查登记,在此基础上,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棚户区改造,对河道两侧开展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打通河道主线和沿河边界,为沿河雨污管道建设、排口整治退让空间,方便河道日常养护和巡检,有效控制沿河排水户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及垃圾等污染物。
5.监测预警 综合评估
南京市将进一步加强河道水质监测分析工作,对照有关考核评价要求,优化监控断面、监测点的布设,按规定频次实施监测,并依据监测数据排查河道污染原因,研究制定整治举措,增强黑臭水体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强化监管 注重实效
这一项任务主要是进一步加强排水、排污许可宣传,监督排水、排污单位依法申领相关许可证,并按规定达标排放;对河道范围内的排水户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依法查处无证排水、排污以及未达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建立以保持和提升河道水质为核心的长效管护机制。
时间表,今年分成这4步
2016年,南京市完成了36条(段)黑臭河道的整治。2017年是攻坚之年,河道整治的数量更多,达到109条,因此要做到早启动。根据南京市今年的河道整治方案,治水工作将分成4个阶段执行。
2016年12月—2017年2月
重点开展有关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各项前期手续的办理。
2017年3月—6月
抢抓汛前有限的工作时间,加快实施河道整治工程,重点实施排口整治、河道清淤工作,完成河道内源治理。
2017年7月—9月
重点开展引流补水、排口整治、规范排水行为等岸上工作,并做好河道水质监测。同时,对于汇水范围不大、排水防涝影响较小的河道,择机实施河道内作业事项。
2017年10月—12月
完成所有工程项目,编制完善整治工作台账,做好第三方评估等迎查工作,同时,持续做好水质监测,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提高,并开展市级考核验收。
黑臭河道整治将遵循全面调查,科学谋划;多措并举,系统治理;属地落实,市区联动;建管并重,群众参与这四条基本原则扎实推进,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如何保障?整治不力将问责
南京市还明确了六大措施,保障整治工程按时序实施。
在组织领导方面,南京市要求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
在职责分工方面进一步明确:市黑臭河道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研究重大事项,做好方案、资源、进度等的综合统筹和考核验收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河道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批、综合协调及整体推进。市建委负责推进雨污分流、排水达标区创建及河道景观建设。市环保局负责水质监测、断面考核、效果评估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
在工作流程上进一步简化,按照“统一计划、统一政策、分级审批、分头实施”的要求,主城六区黑臭河道整治项目由市水务局和所在区分级审批,跨区及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河道整治项目由市水务局负责审批。
在经费保障上统一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主城六区河道整治项目资金由市、区共同承担,其中市级补助60%;对按期完工、以及年底通过考核验收的,市级再给予20%的奖补。
在督查考核方面,进一步加大督查、督促、督导力度,定期督办、定期通报、定期公示,对履职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视情予以问责处理。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大整治工作宣传力度,普及水环境保护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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