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水务厅召开推行河长制专题会,研究部署当前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具体工作。
会上,海南省水务厅相关负责人详细汇报了城市水务处近段时间开展的工作,以及组织召开各分管副市(县)长、水务局长全面推行河长制专题会情况,下一步开展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
海南省水务厅厅长王强指出,全面推进河长制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水务部门涉水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现有水环境管理和保护体系非常有益的补充,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大家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确实做到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确保到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为进一步加强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健全长效机制,海南省水务厅成立河湖管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抓紧编制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形式、监督考核、保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
王强指出,现阶段重点工作中,一是深入开展调研摸底,确定河湖分级名录。立即组织四个工作组,由省水wu厅建管处牵头,业务处室人员参加,结合水利普查成果,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进一步摸清河流现状,建档造册,流域50平方公里以上的197条河流,由省、市县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编制河湖分级名录,同时督促指导各市、县尽快提出需由市、县、乡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报省水务厅备案。大江大河流经各市县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本月26日前完成。
二是细化实化主要任务。围绕《意见》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任务,城水处要积极与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协调联动,各司其职,明确河长监督范围和考核范围,做到重点治理水域、职责和边界明晰,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提高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是明确工作进度。总结内河湖专项生态治理经验,着手筹备召开省直部门工作部署会议。做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与省政府的沟通衔接,建立会议、信息报告、信息共享等制度。2017年2月底省要出台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市、县出台工作方案。明年3月底前完成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年6月底前完成各市县工作方案,2017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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