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少,很多地方连执法车辆都没有,也没有执法着装,下去之后执法有困难。”
这是日前,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媒体座谈会上,回答澎湃新闻提问时,指出的我国基层环保执法的现状。
陈吉宁表示,在过去的2016年,环保部正在通过中央环保督察、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国家环境质量检测事权上收等一系列改革,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提高地方执法能力,减少地方直接干预,以此来改变这一局面。
2017年1月9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也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治理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绝不仅仅是环保部门的职责。
吕忠梅认为,“如果不能严格落实《环保法》建立的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监督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广泛参与的作用,形成真正的‘多元共治’格局,单纯靠环保部门的督察是很难实现从根本上扭转被动局面的。”
基层环保执法人员:“感到力不从心”
自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两年多来,环保部门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执法利器”,加强了环保监督执法。
但公众对环保的要求越高,基层环保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越凸显,时常发生环境违法就在眼皮子底下,而地方环保部门查不出来的情况。
例如,在2016年入冬以来的每一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地方环保部门没有查到违法污染源,被环保部派出的督查组抓现行的情况。
2016年12月31日,澎湃新闻跟随环保部督查组在山东督查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时发现,德州市御驾车业有限公司违反武城县环保局2016年10月28日下达的《关于责令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企业停产的决定》,撕毁武城县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封条,擅自生产。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将企业的违法行为“抓了正着”。
环保部通报后,当地环保部门觉得委屈,“我们节假日无休,天天都在下面查,哪想到已被查封的企业还能自己偷着生产。”
也有县级环保局长向澎湃新闻表示,“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省里让市里抓落实,市里让县里抓落实,县级没得抓只能带着乡镇干部自己抓落实,压力最大,就怕出事儿。”
不仅是应急检查,平日的专项执法中,也存在类似情况。
2016年6月份,澎湃新闻报道安徽马鞍山玉江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偷排与腾格里沙漠污染案相同的污染物,被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检查人员抓现行。该企业当时设有两套生产设备,其中一套摆在门口的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恢复试生产,另一套放在里面偷偷生产。
马鞍山市环保部门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企业的偷排行为非常隐蔽,若不是专业人员很难发现。他表示,平时检查主要依托各基层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客观地讲,一个是基层能力不足,二是人手少,很多工作感到力不从心。”
专家: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基层执法能力不足问题该如何破解?
日前,环保部召开媒体座谈会,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回答澎湃新闻提问时说,2016年是环保改革非常重要的一年,从中央环保督察、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到国家环境质量检测事权上收,“我们的指向非常明确,一个是落实地方责任,一个是提高地方的执法能力,减少地方直接干预。”
陈吉宁说,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对河北省试点和第一批对8个省(区)督察,最近刚刚结束对7个省(市)督察入驻工作,今年还要完成对其他各省(区、市)的督察。
“督察就是要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特别是省一级的责任。通过对省一级的督察,很多省也在建立省级督察机制,就是要把环保责任一层一层压下去。《环保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这也是依法落实地方政府责任非常重要的举措。”陈吉宁说道。
2016年9月,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拉开序幕,陈吉宁表示,要通过垂直管理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同时,环保部已连续两年开展《环保法》实施年活动。
“2016年是把《环保法》实施年活动和全系统执法大练兵结合起来。这也非常重要,确实基层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少,很多地方连执法车辆都没有,也没有执法着装,下去之后执法有困难。这个问题正在逐步解决。通过执法大练兵,互相学习,规范执法过程,提高执法能力。”陈吉宁说。
此外,陈吉宁还介绍说,环保部正在建设环境监管执法大数据平台。
“每一个基层执法人员实时与执法平台是连线的,查到哪个企业、去没去查、查什么情况实时在线上记录,就可以落实每一个人的责任,同时规范执法。我们需要从人员能力、体制机制、装备各个方面花大力气,来提高基层执法能力。”陈吉宁说。
对于这些举措,1月9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环境法学家吕忠梅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认为,提升基层环保执法能力不仅涉及到人、财、物多个方面的投入,还涉及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产业结构、区域发展阶段与程度等多个方面基础建设,更与地方党政负责人是否真正具有生态文明意识、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的能力、将环境保护的责任落实到各个有关部门态度与决心直接相关。
“否则,队伍建设、财力保障、信息共享、执法环境等都会遇到问题。”吕忠梅分析说。
吕忠梅认为,如果不能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建立的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监督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广泛参与的作用,形成真正的“多元共治”格局,单纯靠环保部门的督察是很难实现从根本上扭转被动局面。
吕忠梅建议,一方面环保部门必须努力尽职尽责,但另一方面,“解铃还须系铃人”,环保部们的监管职责是建立在相关部门的规划职责、建设职责、保护职责基础之上的,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应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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