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靓乡村河道有了科学指导手册,近日,温州市治水办、市水利局联合印发了《温州市乡村河道指导意见》。作为全省首部规范乡村河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该《意见》对近年来乡村河道治理中出现的典型负面现象进行了全面梳理,研究提出了乡村河道治理“八忌八宜”。
乡村河道应以生态自然为美,然而近年来,温州市乡村河道治理过程中走了“不少弯路”:不少河道出现了渠化硬化、滥植草坪灌木、去除地方特色、照搬城市建设模式等负面典型现象,破坏了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和传统风貌,违背了美丽浙南水乡建设初衷。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河道治理,避免乡村河道治理中出现的不良行为和不当措施,该《意见》结合存在突出问题及农村实际,提出“八忌八宜”,科学引导美丽乡村河道建设:忌直线河岸,宜弯曲天然;忌规则断面,宜型式多样;忌护岸硬质,宜生态通透;忌高筑挡墙,宜低砌护岸;忌草坪灌木,宜原生林木;忌过度模仿,宜突显特色;忌切除边滩,宜保留滩地;忌河床设障,宜维持流畅。“八忌八宜”共同指向一个主题,尽可能保留乡村河道原生林木及其他植物,突显地域特色,让人与自然更亲近,打造“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乡村河道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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