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9月武汉市沙湖清淤工程动工开始,武昌区梦湖水岸小区包括吴姓业主在内的数十位居民就再也没有一个安宁的日子。
2009年,武汉市水务局在实施沙湖清淤工程时,将挖出的淤泥堆积在湖域内,此举被附近的梦湖水岸小区居民认为是水务局非法填湖。
因堆积的淤泥臭气熏天,一度有业主因无法忍受而搬家,他们曾数次要求武汉市水务局履行监管职责未果。
由于举报未果,2015年9月30日,梦湖水岸39名业主将武汉市水务局告上了法庭,该市江岸区法院受理了此案。经过整整半年的等待,2016年3月29日,业主们等来了一审判决:责令被告武汉市水务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针对原告39人提交的《要求兑现“清除沙湖北岸填湖淤泥”承诺的函》中反映的淤泥及建筑垃圾填湖的问题继续履行调查和处理的行政职责。
开发建设浪潮下,“百湖之城”武汉近60年来消失了90个城内湖泊。本案沙湖填湖淤泥能否顺利被清出,事关2015年武汉决心治湖“湖泊面积一寸也不能缩小”的愿景能否兑现。
沙湖是武汉内环区域内最大的湖泊,曾有近万亩规模,许多人称它为“海”。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房地产开发的热潮,沙湖湖面一点点被蚕食。据武汉市水务局数据显示,2012年,沙湖面积在4000亩左右。
沙湖并非孤例。据该市水务局统计,2002年武汉市共有200多个湖泊,2012年只剩下了160多个。其中,消失最快的是中心城区,新中国成立初的127个湖泊现在仅留下38个,平均每两年消失了3个湖。
城市湖泊最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调蓄水情。而如今,武汉许多湖泊已不见水,城市内涝排洪系统也受到重创。2011年夏天,几场暴雨将整个武汉“淹没”,积水路段遍布武汉三镇,带来全城拥堵。
武汉也意识到了湖泊对这座城市的作用。2015年1月9日,该市人大审议通过更严格更具体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以及《武汉市湖泊综合管理考核办法》。“不仅市区现有的40个湖泊,辖区内的166个湖泊,也一个都不能少,湖泊面积一寸也不能缩小!”武汉市委如此公开表达愿景。
“在武汉保护湖泊的顶层设计中,法规建设和划定‘三线一路’是最大的亮点,一个是让护湖有法可循,一个是让护湖行动有的放矢。”
现在此事件最大的问题在于,原告与被告争议的焦点在于原告投诉反映的事实是否属于被告水务局的法定职责、水务局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
原告认为,作为行政主管部门,2011年4月29日,水务局曾向梦湖水岸一位居民承诺清除露天堆放的沙湖淤泥。
但被告武汉市水务局认为,2009年11月9日该局就“武汉市外沙湖污泥清除工程二段标”向清淤方核发了《水务工程施工许可证》,故在沙湖北岸堆放淤泥及清除污泥应当是清淤方的履行施工合同的民事行为,而非水务局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
受理此案的江岸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原告投诉反映的事实属于水务局应当依法调查和处理的事项,属于该局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
水务局称,收到原告提交的书面函件后,将其作为信访事项处理,及时组织相关来访人员召开座谈会,并当场作出承诺商请市政府组织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积极做好了接待及解释说明工作,故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
原告称,因其投诉反映的问题属于水务局的行政管理职权,故该局不应仅将其作为信访事项处理,而应根据《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将投诉事项纳入行政管理的处理范围内,就沙湖北岸堆放的淤泥是否填湖、占湖等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告知原告调查和处理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水务局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该局针对原告反映的沙湖北岸淤泥及建筑垃圾填湖的问题作出了调查和处理,未及时、全面地履行其法定职责,且被告在庭审中的答辩意见不能证明其在行政程序中履行了相应的调查和处理的职责。
收到判决书之后,附件居民代表吴先生每天都会留意是否有工程车来拉走堆积了五年多的淤泥,但直到现在,他仍没有等到,水务局还未解决此淤泥带来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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