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环保体制机制大改革的启动之年,是浙江省“五水共治”三年三步走的大考之年,也是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之年。
浙江省金华市针对治水“全面提水质、实现可游泳”,治气“深化源头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和保障G20的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标本兼治、防治并重、城乡统筹、水岸联动”和“政府统领、部门联控、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 的治水、治气体制机制,再接再厉统筹深入推进。
围绕治水目标,抓好两大机制,实施八项工程,落实三项保障
今年,金华市水污染防治的年度工作目标是:金华江、东阳江、武义江、浦阳江等干流交接断面水质基本达到Ⅲ类,实现可游泳。
为实现目标,金华市将实施“1283”工程,即围绕一个目标,抓好两大机制,实施八项工程,落实三项保障。
实施八项工程包括实施“清三河”巩固提升、排污口集中整治、城镇污水处理“三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提升、城镇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双治”扩面提升、养殖业污染深度治理、地方特色行业整治提升、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安全保障工程,明确13个治水任务,确保水环境质量改善。
实施“清三河”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扩大“清三河”治理成效,每半年组织一次辖区垃圾河、黑河、臭河自查整改,严防已通过验收的“三河”污染反弹或黑臭回潮。持续改善干流断面水质,分类制定断面优良水质稳定方案和达标方案,限期提升水质。全面提升支流水质,重点支流入江口水质消除劣Ⅴ类。继续开展中小河流综合治理。
实施排污口集中整治工程。完成市控、县控排污口的综合整治。制定“一口一策”方案,制作截污治理作战图,明确整治工程、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间,逐月通报进展,开展源头治理,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倒排时间倒逼完成。
实施城镇污水处理“三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污水处理率,建成一批、开工一批、完成一级A提标一批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加大新建管网配套、老旧管网改造和破损管网修复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达标率,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执行一级A标准,并逐步执行“金华标准”绩效考核,推进污水处理厂“一厂一湿地公园”建设。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消除二次污染。
实施城镇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工程。加快老旧城区截污纳管,全面加强城镇黑臭河段、老城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薄弱区块的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加快餐饮饭店、宾馆、洗衣、洗车、洗浴、美容美发“六小”经营户和学校、医院、综合市场等主要排水企事业单位的规范纳管整治,管网覆盖区域逐家整改,未覆盖区域加快管网建设。加强工业园区(集聚区)截污纳管。
实施“双治”扩面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扩面提速,全市规划保留的行政村污水治理覆盖率要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体系,以县域为单位,开展第三方运维试点,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稳定、可靠运行。
实施养殖业污染深度治理工程。科学控减畜禽养殖总量,推动养殖场转型升级,推广现代生态养殖方式。开展联合督查执法,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畜禽养殖环境违法问题。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逐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深化水产养殖业水污染治理,继续推广稻鱼共生、生态塘改造、增殖放流等工作。
实施地方特色行业整治提升工程。巩固提升重污染行业整治成果,开展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砂洗及氮肥、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6个涉水行业企业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低小散”块状特色行业整治,深化浦江水晶、东阳红木行业整治成果,对区域性特色行业开展淘汰关停、整治提升、搬迁入园,完成省、市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和“低小散”行业整治任务。
实施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安全保障工程。严格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加油站地下罐防渗治理,严防地下水污染。
围绕治气目标,实施八大专项行动,开展43项重点工作
全市PM2.5年均浓度持续下降并超额完成省、市下达任务,其中市区M2.5年均浓度要比2013年下降20%以上;污染天气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这是今年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年度工作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金华将实施控煤减煤、降尘抑尘、治污减排、控车治堵、整治农村废气、大气执法、生态屏障建设、G20会期管控八大专项行动,明确43项重点工作,即开展“843”行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控煤减煤专项行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强化煤炭质量控制,禁止使用干基硫分大于1%的煤炭,使用洁净煤。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全市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713台,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以压缩成型生物质为燃料的新(扩)建锅炉废气排放执行天然气锅炉排放标准。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深入开展“六小”行业整治行动,推进城市无煤区建设。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热负荷在100蒸吨/小时以上的工业园区90%以上实现集中供热。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县县通天然气建设,新增光伏发电装机5万千瓦,煤炭消费占能源比重下降到57%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明显提高。
开展降尘抑尘专项行动。控制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工业堆场扬尘,严格落实施工扬尘“七个100%”防控标准,加大对道路及绿化带精细化清扫保洁力度,加强工业企业煤堆场封闭管理或防风抑尘设施建设。推进“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开展搅拌站料仓和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控制餐饮油烟,加强餐饮油烟整治,规范控制露天烧烤。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燃限燃范围。控制装修废气污染,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严禁使用溶剂型涂料。开展干洗行业整治,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强制回收干洗溶剂。
实施治污减排专项行动。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内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提升。实施电力行业超低排放工程,完成两台120万千瓦大型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钢铁、水泥、工业锅炉等重点领域废气清洁排放改造,改造后废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实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治理,完成重点行业VOCs排放源调查,完成涂装、印刷等8个行业VOCs整治任务。实施企业废气提标改造,完成47个再生铜铝铅锌和无机化学工业企业废气提标改造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鼓励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调查。
开展控车治堵专项行动。加强机动车管理,基本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提前实施国五排放标准,完善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加强油品升级管理,禁止销售达不到国家阶段性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提高节能环保型车辆占比,推广使用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专用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增一批公共自行车和各类绿道。
专项整治农村废气污染。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加密巡逻检查频次,确保区域秸秆焚烧火点数较上一年下降。实施机械粉碎还田,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炭化等项目。推进控制农业氨污染,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排放量。持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巩固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开展大气执法专项行动。针对黑烟囱、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水泥等重点行业、粉尘、烟尘等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治理设施,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和限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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