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日前通报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5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结果显示,山东省重点流域治污考核得分为99.0分,考核结果为“好”,位列全国九大流域、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位。
其中,济宁、聊城两市代表山东省分别参加了2015年度国家淮河流域和海河流域考核,均获得流域内最高分的好成绩,且均实现了“十二五”期间重点流域考核“大满贯”。至此,山东省已分别连续9次和7次获得国家淮河、海河流域治污考核第一名。
回望十几年前,山东省一些河流、湖泊甚至鱼虾绝迹、寸草不生,被老百姓称为“臭水沟”“酱油湖”。
自2002年起,山东省举全省之力,标准引领,科学施策,防控结合,持之以恒,一条条河流涅槃重生,一片片湖泊脱胎换骨,打赢了流域治污的翻身仗。
2010年初,时任山东省省长姜大明提出,加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争取2010年年底前省控59条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2015年年初,省长郭树清又提出了“年底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的新目标。
这是山东省政府在流域治污方面做出的两次重大决策,也是向全省人民做出的郑重承诺。
重压之下,各市积极行动,纷纷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党政“一把手”亲自上阵,创新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动员各方力量推进污染防治。
济宁、聊城两市大力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高规格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每个市级领导承包一个县(市、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考核标准,对月度监测结果超标的实行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将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完不成任务就交辞职书,以此激发治污动力,强力推进流域治理。
如今,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努力,已经成为山东省各级各部门的共识,充分发挥政治体制优势形成的这种大环保格局,为流域环境的持续改善提供了强大的政治保障。
为有效巩固治、用、保流域治污成果,山东省积极构筑防控体系,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建立完善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守紧水环境安全底线。
位于枣庄市的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应急预警监控系统,就是山东省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一个缩影。
这一系统是集点源治理、集中处理、湿地净化、立体监控、应急处置于一体的新薛河流域应急安全防控复合体系。通过对园区内所有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在线监测设施、超标采样仪等设备,能够对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目前,山东省已全面建成自动监控系统,对59个重点河流断面、24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1000余家省控重点监管企业和数百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实行实时监控。在跨省、市界河流断面设置环境风险预警点位上百个,全面构建起企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断面、市控断面、省控断面多级预警应急机制,有力保障了环境安全。
为巩固提升全省流域治污成效,山东省以贯彻落实“水十条”为契机,出台了《山东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立足全省水环境质量13年持续改善的实际,按照治、用、保流域治污思路,提出了跨越35年的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生态系统恢复目标。
《方案》的一大亮点是具体明确了10项重点任务和15项保障措施,并逐一落实到35个省政府部门、直属单位和17个市人民政府,每项任务、措施均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
为进一步落实“水十条”,山东省积极组织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期(2016年~2017年)和二期(2018年~2020年)行动计划,梳理、筛选和论证一批治污项目。同时,配套编制实施重要饮用水水源及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退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底泥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防控4个专项规划,与《方案》一并纳入山东省“十三五”规划,共同构成山东省“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的规划框架体系。
目前,水污染防治一期(2016年~2017年)行动计划及4个专项规划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17个市及相关省直部门单位意见,有望于近期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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