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市水务局局长白廷辉介绍了《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及相关举措。
据介绍,河长制是落实河湖管理与保护责任的一种制度创新。2017年,上海将全面建立河长制组织体系,成立市、区、街镇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建立河长办工作机制。
实施方案从组织体系、工作任务、组织保障及考核问责等方面明确了上海市河长制建设的主要内容。结合上海实际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上海市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共包括六个方面21项措施。
其中,在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到2020年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以2017年底上海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为目标,开展631公里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到2020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原水供应总量的90%以上达到优良水平;完成国家和本市259个考核断面和117个水功能区的水质达标考核任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到2020年创建评定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
实施方案还要求,严格河湖水面控制,加强河道蓝线规划管控,严禁擅自填堵河道,“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河湖面积不少于21平方公里,2020年上海全市河湖水面率从目前的9.77%增加到10.1%;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编制并实施黄浦江岸线及其他航道综合利用规划;加强水资源保护,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区域和企业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到2020年,上海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29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较“十二五”末下降2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二五”末下降2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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