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计划在海沧马銮湾片区以及翔安新城东南部区域试点建设“城市海绵”。
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中央财政2015年划拨我市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补助资金4亿元日前已到位。该笔资金将专款专用,投入于“海绵城市”建设方案的推进实施。
计划在海沧翔安
试点建设“城市海绵”
据悉,前不久我市入围首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中央财政将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给予连续三年、每年4亿元的国家专项资金补助。所谓海绵城市,指的是“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生态化技术,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形象来说要让城市拥有像海绵一样蓄水的能力,充分利用湖、塘、库、池等空间蓄存雨水,同时保证城市工业、农业和生态用水尽量使用雨水和再生水,优质地表水则用于居民生活。建设海绵城市,不仅能减少城市内涝风险,还可以缓解我市水资源缺乏的现实问题。
记者从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上看到,我市计划在海沧马銮湾片区以及翔安新城东南部区域试点建设“城市海绵”。其中,马銮湾片区约有20平方公里,翔安新城东南部计划划定15平方公里进行试点。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这两个区域将打造“渗、滞、蓄、净、用、排”的城市“海绵”行洪体系。试点区域内将形成一个由河湖、池塘、沟渠,以及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可渗透路面和广场等组成的“海绵体”,完成“海绵循环”。
加快梳理海绵城市建设
各类技术规范标准
市财政局相关人士透露,资金到位后,我市相关部门将加快梳理海绵城市建设各类技术规范标准,范围涵盖河湖水系、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地等各个领域,形成与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相适应的技术规范标准,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题培训及推广实施工作。同时,着手编制全市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全市层面海绵城市建设。
此外,我市还将开展编制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重点对岛外海沧、同安、翔安新城及岛内筼筜湖、湖边水库、五缘湾等片区规划进行提升,并对水资源、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城市道路、园林绿地等专项规划进行提升。为保障海绵城市项目资金来源稳定、项目按要求实施到位,我市还将把试点项目建设纳入“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实施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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