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也要打响水安全攻坚战。这是“十三五”期间,中国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
3月22日,第二十五届“世界水日”,也意味着第三十届“中国水周”正式启幕。水利部将后者的宣传主题定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十年前,“我就是一名自封的河长!”这句源自电影《河长》中的台词,让“河长”逐渐成为公众所熟知的称谓。十年后,这一河道“父母官”已开始在全国渐次铺开。
从2016年底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到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的新年贺词中提及“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再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8年底实现河长制全面覆盖”……自此,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一把手将有一个新头衔:河长。
作为近年地方涌现的河湖管理创新制度,河长制的身世要追溯到2007年的“太湖水危机”。彼时的江南震泽,蓝藻大规模爆发,生活用水和饮用水严重缺乏,引发市民抢购纯净水,固定源污染形势严峻……水污染,望闻问切,归根到底是管理权责模糊、考核问责泛化。值此背景,江苏在太湖流域破冰推广河长制,即作为河流管护的第一责任人,省市两级领导共同担任“河长”。此后,北至松花江,南至滇池,这项发源于无锡的创新制度开启了在全国的推广之路。
去年10月,河长制终迎来拐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截至2018年年底,通过健全问责考核机制、加强社会监督等多项举措,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治水新格局。随即,为持续加强河湖水环境精细化治理,在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则进一步对河长制设计了严格的组织架构,拟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与此同时,包括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公众参与在内的一系列问责考核体系亦在加速完善进程。
河长的职责是什么?简单说,每一条河、每一片湖的保护,都将在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中,明确具体的责任人。据《澎湃新闻》报道,从组织架构看,纵向从省领导、市委书记、市长,到区委书记、区长、镇委书记、镇长、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各级“河长”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治水“生态链”;横向从政府各级部门开始,发改、经贸、财政、规划、建设、国土、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各有分工、各具使命,谁都不能在水环境治理上缺位。
有着同样看法的还有江西靖安县水务局局长王仕钦。在他看来,“河长制的核心在于,需要保护的水域有了责任主体。破除以往‘九龙治水’的体制顽疾,有效实现了上下游、左右岸联手共治的精准格局。”众所周知的是,“水无常势”,水流动不居,无法按照行政区域对其进行网格化切割。正如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钟勤健所指出的,“水质不好,会涉及水资源管理、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职能部门,但源于岸上的污染又会牵涉到国土、农业、共商等部门。”在此背景下,总揽治理责任的“河长”俨然更具现实意义。
来自各个层面的力量共同推动着河长制加速落地生根。据水利部公开数据,截至目前,目前已有包括北京、天津、浙江、上海、福建、海南在内的25个省份制定了推进河长制的实施方案。截至明年底前,我国将全面建立河长制。与此同时,水利部拟联合环保部共同制定河长制实施评估技术大纲,并于2017年底启动中期评估。
如今,新常态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被推进。而随着河长制的纵深挺进,愈来愈多的河湖系统保护与水生态环境正焕发出新颜,追求绿色发展、美丽中国的愿景也将更加深入人心。因为,在这背后,正有一只成千上万的治水铁军已形成协同互促力量,全力勾勒出一幅幅河畅、水清、岸绿的生态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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