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库及其周边的各类开发活动不断升温,影响水库水质的因素逐渐增多,特别是水库承包投饵养殖,造成了对水库水资源的严重污染。为做好水库治理环境保护工作,还民“一库清水”,切身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中共新余市委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乡村两级重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全市水务部门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水库退养专项整治工作。
周密组织,高位推动,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推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整治,把做好水库山塘水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确保水库安全、还民“一库清水”、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加以对待,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印发了《中共新余市委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乡村两级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所有水库、山塘2017年年底全部退出承包养殖。为加强水库退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水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副书记担任组长,下设畜禽养殖、水库退养、工业污染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组,分别由副市长担任工作组组长,水库退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水务局,负责水库退养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与推进。各县(区)也成立相应的机构,确保了水库退养工作高效推进。
深入调查,专题部署,切实掌握水库养殖现状
为切实掌握全市水库和山塘退出承包养殖情况,今年以来,市领导先后两次实地调研水库承包养殖情况。2月上旬,市政府组织召开水环境治理工作调度会,要求全面摸清水库承包养殖情况。全市水务部门迅速行动,对全市所有水库、山塘的产权形式、是否承包、承包人、承包年限、承包金额、责任人等情况进行了调查,较好掌握了全市水库和山塘承包养殖情况。截至2月底,全市317座小(二)型以上水库中,承包养殖215座,占总数的67.8%,已退出承包养殖102座,占总数的32.2%。统计山塘2222座,其中承包养殖1123座,占总数的50.5%,已退出承包养殖1099座,占总数的49.5%。各县(区)年承包资金总计424.0361万元。
建章立制,明确方案,确保水库退养落到实处
近年来,新余市先后制定了《仙女湖水质保护办法》、《孔目江水质保护办法》、《新余市全面推行水库生态化养殖实施方案》等一批规章制度,使该市水资源保护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近期按照市里要求,制定了《新余市水库退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即: 2017年6月底前,全面禁止水库、山塘投饵、投肥(投粪)养殖,禁止水库、山塘围栏围网养殖;2017年4月后,不得将水库、山塘对外承包,已经租让的,在2017年12月底前依法依规收回;2017年12月底前,所有山塘水质达到农业灌溉用水标准;2018年12月底前,所有水库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部门联动,明确责任,确保水库退养取得实效
为有效开展水库退养工作,建立了宣传、监察、公安、水务、环保、农业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明确了各单位责任,充分发挥联动优势,共同打击违法行为,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共同解决水库治理突出问题的工作格局。为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执法组、督导组、问责组,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问责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县(区)、乡镇、村委领导干部进行追责。
除了政府的宏观调控外,很多客观的方法也非常实用,像上海欧保15年的水库治理经验,其研发的太阳能曝气机针对水库治理特别有效,简单快速的实现水质净化,这一研究成果应用在很多水库治理的项目中,大家都非常认可
共有-条评论【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