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开发布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末期考核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除滇池流域规划执行情况纳入国家考核、由环境保护部公布考核结果外,抚仙湖、泸沽湖、洱海考核结果为优秀;星云湖、程海、杞麓湖考核结果为良好;异龙湖、阳宗海考核结果为合格。
据了解,根据《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2011~2015年)》和《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修订)》,云南省九湖办组织省九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分别对阳宗海、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洱海、程海、泸沽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末期考核。
《通报》中显示,截至2015年,九大高原湖泊中有54%的水质断面达标, 达标率比规划中期提高15.1%。规划项目完成率为72.8%,比规划中期增加41.9个百分点。
在水质指标方面,规划共确定67个考核断面,实际考核67个,考核达标36个,达标比例为54%。其中,湖体考核断面34个,达标断面19个,达标比例为56%;入湖河道考核断面33个,达标断面17个,达标比例为52%。阳宗海、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洱海、程海、泸沽湖湖体断面达标率分别为2.8%、100%、0、13.33%、13.89%、100%、0、100%;入湖河道断面达标率分别为84.26%、63.1%、85.6%、75%、33.33%、85.7%、100%、87.5%。
在项目建设方面,规划共安排项目191个,总投资128.85亿元。截至2015年,已完成(含调试)139个,占72.8%;在建48个,占25.1%;前期3个,占1.6%;未启动1个,占0.5%。
在监督管理方面,考核涉及的昆明、玉溪、红河、大理、丽江5个州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湖泊保护治理工作,均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每年均召开多次会议专门研究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与流域内各县、市、区政府及州、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和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级有关部门,开展年度考核。
规划总投资128.85亿元,到位资金83.18亿元,资金到位率为64.5%。污水产生量为3880.3万吨,处理量为3338.3万吨,污水处理率为86%。
《通报》分析指出了“十二五”期间云南省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存在的5个方面主要问题,一是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二是项目建设进展总体缓慢,项目资金渠道单一、到位率低。三是部分湖泊规划目标过高、规划投资过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和投资缩水较大。四是程海作为封闭型内陆碱性湖泊,在水质指标总体稳定情况下,由于评价方法变化(湖体化学需氧量参与评价)导致水质类别发生变化。五是连续干旱对湖泊水位水质的影响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通报》特别强调,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是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标志性工程,更是云南省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内容。
下一步,云南省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项目责任单位的协调、指导力度,督促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完善规划项目验收手续,做好项目验收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其环境效益。要全面总结规划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客观分析存在问题,做好九大高原湖泊“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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