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环保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通知》,通过开展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发现,截至2月16日,全国295座地级及以上城市中逾七成城市排查出黑臭水体。两部委要求各地2月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期限等信息工作。
城市黑臭水体问题一直是水污染治理中的一大难题,有分析人士称,此次摸底排查将拉开黑臭水体整治大幕,治理市场逐渐落地,有望在“十三五”期间迎来发展良机。
城市黑臭水体问题突出
通过开展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发现,截至2月16日,中国295座地级及以上城市中,除77座城市未发现黑臭水体外,218座城市排查出1861个黑臭水体,即全国逾七成城市排查出黑臭水体。
从地域分布来看,此次排查出的1861个黑臭水体中,南方地区有1197个,占64.3%;北方地区有664个,占35.7%,总体呈南多北少的趋势;从省份来看,60%的黑臭水体分布在广东、安徽、山东、湖南、湖北、河南、江苏等东南沿海、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广东黑臭水体数量最多,以242个居首,安徽、山东以217个、159个居第二、第三位。
对此,两部委要求,2月底前,各地完成完善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期限、整治责任人等信息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将约谈城市政府负责人,并作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的扣分项。
黑臭水体整治一直是水污染治理中的一大难题,在本月18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和2016年工作安排与中外媒体交流时,谈到水污染方面的问题时特别提出,虽然劣Ⅴ类水体在减少,但是城市黑臭水体、一些支流污染、湖泊富氧化等问题依然严重。我国的环境形势非常严峻。
记者认为,黑臭水体整治之所以被称为“水十条”中难度最大的工作之一,是由于城镇黑臭水体看得见、闻得到,直接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居民对此反映强烈。但是水污染治理需要一个过程,非应急工程,而城镇排污量大且集中,很多水体没有清水激流,缺少生态流量使得治理难度较大,见效周期长。
对于黑臭水体整治措施,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生物学教研所教授胡洪营认为,黑臭河道的基本原则是“综合措施、技术集成、统筹管理、长效运行”,关键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外源截流、二是内源控制、三是清水补源、四是自净强化,最后,在特定条件下配合人工应急强化净化措施也是十分必要的。其中,外源截流和清水补源最为核心。再生水作为城镇稳定的非常规水源,是经济可行、潜力巨大的清水补给水源,应该大力提倡。
政策发力助黑臭水体治理
治理黑臭水体刻不容缓,政策层面也频频加码,2015年4月发布的“水十条”中明确指出,2017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同年9月11日发布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给出黑臭水体整治的具体时间表,要求2015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并要求建立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公众举报。
同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列入了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范围。另外,由环保部主导的《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政策》正在第一轮征求意见中,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迎来政策风口。
据介绍,住建部将继续联合环保部每季度向全社会公布各地黑臭水体治理名单和完成情况,对已治理的黑臭水体实行销号制度。要求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按照已定整治计划倒排时间表,从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方面科学施策,避免采取“调水冲污、引水释污”等措施,确保标本兼治。
同时,两部委拟通过构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为实现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目标提供支撑。两部委正在共同研究通过卫星遥感监测黑臭水体整治有关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初至今,已有近40城市公布了黑臭水体排查清单,2月20日河北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明确,到2020年,各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劣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而北京、南京、重庆等多地亦明确了区域黑臭水体整治时间表。
随着公众对环境治理关注度的提高和政策力度的双重加码,黑臭水体整治进入落地阶段,治理需求将逐步释放。据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测算,按单个黑臭水体治理平均投入2000万元计算,全国1861个黑臭水体治理市场规模约为3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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