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不断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目前,全市境内已全面消除Ⅴ类河渠,浦阳江出境水质持续优于入境水质,群众“五水共治”满意率位列绍兴市首位,已通过浙江省“清三河”达标县(市)验收。
2015年,诸暨市捧回了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的最高综合性奖项大禹鼎,获得这项荣誉,是对诸暨市“五水共治”工作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
“诸暨市把深化落实‘河长制’、盯牢‘河长’履职作为‘五水共治’的关键点来抓。”诸暨市治水办负责人介绍,全市33条市级河渠、218条镇级河渠、689段村级河段全部落实“河长制”,明确“河长”工作规程。
诸暨市还推行最严格的监管制、最严肃的问责制,健全完善“河长”考核体系等。目前,已有24家单位、68名干部被扣除考核分或被党纪政纪处分。各乡镇(街道)下发各类通报195个,涉及646人(次)。建立“河长”保证金库,已缴纳各级“河长”保证金212万元,已扣除保证金11万余元。
水环境变化还要看数据和群众的感受。“以前河道垃圾多、水质差,现在河道清了淤,垃圾不见了,看着心情也舒畅。”说起家门口的洪浦江,王家井镇箬山下村的黄如茂很有感触。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0月底,全市境内已经消除Ⅴ类河渠。12月,39条重点河渠中,Ⅱ类水、Ⅲ类水、Ⅳ类水分别为17条、13条、9条。浦阳江出境水质自2014年2月起始终保持在Ⅲ类水质标准,城区段达到Ⅱ类标准,比整治前提高25个百分点。
如今,全民治水的氛围日益浓厚。全民治水活动和“五水共治”义务劳动日活动中,共有10万余名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发放资料30余万份。组建河道巡查队伍、志愿服务队伍,设立微信平台等河渠长效管理处理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党员和个人争当“公益河长”,形成了全民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今年浙江省委提出‘绝不把污泥浊水带入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要求。”诸暨市治水办负责人表示,诸暨市将坚持把浦阳江治理作为“五水共治”的参考系和着力点,以不达目标誓不罢休、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劲头,全面打响浦阳江治理巩固战、攻坚战和持久战,真正做到整治全水系、提升全流域,确保境内所有河渠水质保持在Ⅳ类及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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